山竹 又叫莽吉柿、山竺、山竹子
山竹起源于山竹起源于馬來群島,是藤黃科藤黃屬喬木的果實,后經傳播和培育,現已成為東南亞、南亞及中國南方等熱帶地區(qū)廣泛種植的重要水果品種之一。
山竹,既可以指植物山竹也可以指這種植物的果實山竹。山竹原名莽吉柿,原產于東南亞,一般種植10年才開始結果,對環(huán)境要求非常嚴格,因此是名副其實的綠色水果,與榴蓮齊名,號稱“果中皇后”。山竹果實大小如柿,果形扁圓,殼厚硬呈深紫色,由4片果蒂蓋頂,酷似柿樣。果殼甚厚,較不易損害果肉。果皮又硬又實,用筷子敲之“梆梆”有聲,剝開其殼,便見七八瓣潔白晶瑩的果肉,酷似剝了皮的大蒜瓣兒,相互圍成一團。山竹果肉雪白嫩軟,味清甜甘香,帶微酸性涼,潤滑可口,解乏止渴,生發(fā)補身,而且還有降火的功效,能克榴蓮之燥熱。在泰國,人們將榴蓮山竹視“夫妻果”。如果吃了過多榴蓮上了火,吃上幾個山竹就能緩解。 山竹屬藤黃科常綠喬木,樹高可達15米,果樹壽命長達七十年之上。葉片橢圓,花似蜀葵,瓣紅蕊黃,大多為春花秋實。山竹雖然種植成本不高,但需種植多年才可收獲,一般在定植后10年才能采果。因產量不高,以致物罕為貴,售價常比美國的“五腳蘋果”高出一兩倍。臺灣冬季氣溫較東南亞低,風土未能適應,因此雖在20世紀初即開始引種試驗都未能成功,目前臺灣尚未實現經濟栽培,其關鍵在于高溫為其重要生長因子之一,如氣溫低于4°C,必遭寒害致死。但是在我國貴州黃果樹瀑布附近卻產有山竹,而且味道很好很好。